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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常年會費

敬請於111年1月31日前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3,000元及換發111年度會員證。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1-12-07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1175號
主旨:為免影響會員權益,尚未繳交常年會費之會員,敬請於111年1月31日前繳交常年會費新台幣3,000元及換發111年度會員證,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章程第35條:常年會費每人每年新臺幣三仟元正。於每年元月三十一日前一次繳納之。
※二、依本會會員福利多元化方案,第三條:會員需於1月31日前繳交當年度常年會費且未積欠本會相關費用,方適用本方案。逾期繳納、復權及新進之會員,以其繳交常年會費當月至年底之月份數與整年月份數之比例,計算其當年之年度多元化福利金額。
三、常年會費繳交方式:
方式一:現金,限請於上班時間至公會繳交 。
方式二:電匯,帳號:合庫銀行,0110-717-271718,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方式三:信用卡 填寫信用卡刷卡表單(如附件)。
限請於上班時間內傳真(FAX:02-89534426)並立即來電確認傳真是否收到。
連絡人洪穎晞小姐。TEL:8953-4420分機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