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複查
本會為爭取辦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查執行案」,惠請符合資格並有意願擔任「公安檢查申報複查執行人員」之會員,於113年1月11日前至本會網站登記,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1-08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3142
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發文日期 | 2024-01-05 |
發文字號 | 新北市建師字第0024號 |
發佈日期 | 2024-01-08 |
活動日期 | 2024-01-08~2024-01-12 |
活動結束
主旨:本會為爭取辦理「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3年專業廠商協助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複查執行案」,惠請符合資格並有意願擔任「公安檢查申報複查執行人員」之會員,於113年1月11日前至本會網站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公安複查人員不得同時於二個(含)以上機構擔任複查人員,務請擇一機構參加。
二、作業執行期間自訂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三、有意願參與之會員須具備下列資格,於上網報名時請務必於備註欄註明檢查申報業績、公安檢查人認可證號碼及有效日期,並提供認可證影本(傳真:02-8953-4426或e-mail:ntc103@ntcaa.org.tw)。
(1)具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業務之經驗或能力之證明。
(請於備註欄詳列近2年公安申報簽證業務,達3件(含)以上)。
(2)領有內政部核發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專業檢查人認可證」。
(請於備註欄詳列認可證號碼及有效日期,並提供影本)。
四、本會若取得辦理複查執行業務時,經遴選之建築師須全程參加講習,方可參與執行作業,且不得拒絕由公會安排輪派,輪派時配合相關作業準時出席並全程參加。
五、每件複查費依總案量作調整。
-
公安複查.jpg
活動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