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公有新建衛生、福利、更生類及住宿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
發佈日期 : 2025-02-21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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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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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2-17 |
發文字號 | 建研環字第1147638139號 |
轉知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關公有新建衛生、福利、更生類及住宿類建築物,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於申請綠建築標章時,需同時申請建築能效評估,請查照轉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