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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一案,請本會會員依說明段及所附定型化安維計畫範本,填列資料統一交予公會造冊彙報新北市政府備查,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11-0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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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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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11-09 |
發文字號 | 新北市建師字第1224號 |
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辦理「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安維辦法)」一案,請本會會員依說明段及所附定型化安維計畫範本,填列資料統一交予公會造冊彙報新北市政府備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11年5月24日營署資字第1111106572號函、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1年5月26日新北
工建字第1110988226號函及111年8月23日召開之「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與本會111年第6次建築管理法
規研討會」會議紀錄內容:肆、臨時提案一討論結果辦理。
二、內政部於110年11月30日公布建築師事務所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維辦法,並報請事務所所在地之主
管機關備查,請會員儘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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