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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辦理住宅性能評估業務時,應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定於核發書件載明相關事項1案。

發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22-02-15
發文字號 營署管字第1111030312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2-02-15
收文字號 1263

請貴機構辦理住宅性能評估業務時,應依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規定於核發書件載明相關事項1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