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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函自3月1日起施行營業場所自主檢視並填報「臺北市建築物使用管理事項自主檢查表」(如附件)一案
發佈日期 : 2020-02-26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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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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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2-14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使字第109314680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2-17 |
收文字號 | 0979 |
為提升民眾對於自主使用場所安全意識及本市營業場所建築物公共安全,自109月3月1日起施行營業場所自主檢視並填報「臺北市建築物使用管理事項自主檢查表」(如附件)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協助申報場所完成填報作業,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