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轉知有關該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件,自即日起其施工期限通案核定為自核發日期起算2年,詳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2-09-02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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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22-08-17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建字第1116162861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2-09-01 |
| 收文字號 | 7660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該市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申請案件,自即日起其施工期限通案核定為自核發日期起算2年,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貴會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