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自112年9月20日起,業由內政部地政司移撥至該署續處,爾後涉及前開業務之法令釋疑、教育訓練、委員聘任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署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4-0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275
發文單位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
發文日期 | 2024-04-03 |
發文字號 | 國署計字第1131051542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4-09 |
收文字號 | 2508 |
轉知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業務自112年9月20日起,業由內政部地政司移撥至該署續處,爾後涉及前開業務之法令釋疑、教育訓練、委員聘任等相關事宜,請逕洽該署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