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據楊振植建築師事務所來函稱:「該所受華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間委託位於中和區安平段813地號等8筆土地(107中建字第00399號) ,本所於109年4月16日北工建字第1090681276號函,本案已辦理變更設計人,故本案於107年7月取得建照及107年8月容積移轉許可相關文件內容,均非本所及執行,為避免視聽遭誤導,特此公布聲明。」為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會員審慎處理,以免造成紛爭,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1-14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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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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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1-14 |
發文字號 | 新北市建師字第0058號 |
主旨:據楊振植建築師事務所來函稱:「該所受華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9年間委託位於中和區安平段813地號等8筆土地(107中建字第00399號) ,本所於109年4月16日北工建字第1090681276號函,本案已辦理變更設計人,故本案於107年7月取得建照及107年8月容積移轉許可相關文件內容,均非本所及執行,為避免視聽遭誤導,特此公布聲明。」為維護自身權益,建請會員審慎處理,以免造成紛爭,請查照。
說明:依楊振植建築師事務所113年12月30日中和安平建字第1131230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