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轉知為確保113年4月27日於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1地震後之本分署轄區內施工中建築安全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遵照辦理。
發佈日期 : 2024-05-01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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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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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4-30 |
發文字號 | 水臺建字第11301012070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4-30 |
收文字號 | 3118 |
為確保113年4月27日於台灣東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6.1地震後之本分署轄區內施工中建築安全一案,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遵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