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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建築師公會公告110年5月19日~110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發照室送審案件調整執行方式
發佈日期 : 2021-05-1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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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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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5-19 |
110年5月19日~110年5月28日,桃園市政府發照室所有送審案件,無須派人前來說明,由值班審查建築師逕行書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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