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轉經濟部為簡化地質資料提交作業,有關機關(構)、團體及學校等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提交或彙報地質相關資料之處理方式,可採電子化方式線上提交,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9-24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116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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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9-23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131892144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9-23 |
收文字號 | 6931 |
函轉經濟部為簡化地質資料提交作業,有關機關(構)、團體及學校等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規定提交或彙報地質相關資料之處理方式,可採電子化方式線上提交,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