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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含簡易室裝案)申請案件審查時,請設計人(簽章人員)共同出席參與以確保審對資訊正確性
                  發佈日期 : 2020-02-27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1391   
                
              |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發文日期 | 2020-02-26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090323269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0-02-26 | 
| 收文字號 | 1210 | 
為推動執照審查作業透明化,並落實審查意見即時告知,有關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含簡易室內裝修案)申請案件審查時,請設計人(簽章人員)共同出席參與以確保審對資訊正確性,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