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據簡昌源建築師事務所函稱關於今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新屋區社子段102、102-19、102-20、102-21、102-22等5筆地號土地,領有(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1550號建造執照,該公司未依約支付代墊規費及建造執照取得後之款項,因雙方權益尚待解決,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審慎處理,以免造成紛爭,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8-21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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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桃園市建築師公會 |
|---|---|
| 發文日期 | 2026-07-01 |
| 發文字號 | 桃市建師字第1054-1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7-02 |
| 收文字號 | 3446 |
據簡昌源建築師事務所函稱關於今絢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辦理新屋區社子段102、102-19、102-20、102-21、102-22等5筆地號土地,領有(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屋01550號建造執照,該公司未依約支付代墊規費及建造執照取得後之款項,因雙方權益尚待解決,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審慎處理,以免造成紛爭,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