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有關內政部預告訂定「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本會建議事項,詳如說明,敬請參採,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1-30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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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 |
|---|---|
| 發文日期 | 2026-01-26 |
| 發文字號 | 全建師會(115)字第0089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1-28 |
| 收文字號 | 0557 |
有關貴部預告訂定「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託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本會建議事項,詳如說明,敬請參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