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本市建築工程涉及地下室開挖者,其監測計畫、施工過程之監測報告應委由第三方專業機關、團體審查及檢視,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3-2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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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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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3-12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404742521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5-03-12 |
收文字號 | 1938 |
有關本市建築工程涉及地下室開挖者,其監測計畫、施工過程之監測報告應委由第三方專業機關、團體審查及檢視,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