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有關本市民間建築工程產出剩餘土石方總量大於3萬立方公尺之案件,由本局推薦納入臺北港收容填築相關程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3-2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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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發文日期 | 2026-03-13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50448050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3-13 |
| 收文字號 | 1319 |
有關本市民間建築工程產出剩餘土石方總量大於3萬立方公尺之案件,由本局推薦納入臺北港收容填築相關程序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