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請確保各收容處理場所正常運作,倘有未發揮職責之場所,本局將列入展延審查重要考量,如有哄抬價格或聯合壟斷之情事者,將依違反啟用營運計畫書營運事項或相關法令核處,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1-16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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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發文日期 | 2026-01-14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50088033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1-14 |
| 收文字號 | 0267 |
請確保各收容處理場所正常運作,倘有未發揮職責之場所,本局將列入展延審查重要考量,如有哄抬價格或聯合壟斷之情事者,將依違反啟用營運計畫書營運事項或相關法令核處,詳如說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