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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檢送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9-2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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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竹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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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9-22 |
發文字號 | 竹市建師業字第1229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9-25 |
收文字號 | 7614 |
檢送本會修正之「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作業須知(如附件)」乙份,針對本會辦理建造(雜項)執照協檢,其時效規定增訂並自112年10月1日起實施,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