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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檢送「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9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

發文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
發文日期 2019-12-30
發文字號 營署建管字第1080099197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0-01-09
收文字號 0237

轉知內政部營建署檢送「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1條、第19條條文勘誤表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