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飲酒店(無陪侍,供應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啤酒屋)之B-3使用組別場所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是否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一案。
發佈日期 : 2023-03-2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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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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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3-24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使字第112052432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3-24 |
收文字號 | 2447 |
有關飲酒店(無陪侍,供應酒精飲料之餐飲服務場所,包括啤酒屋)之B-3使用組別場所面積未達300平方公尺是否應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一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