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監察院前調查監工與監造責任釐清案(列管案號:108內調64號),據悉各縣市政府於施工階段(施工勘驗)存有不當要求建築師(監造單位)核章或出具相關切結書及證明書,造成施工責任與監造權責不分等情乙節,請惠予協助依「說明二、三」提供所涉不當之處與具體改進意見及理由,並於本(112)年5月底前見復。
發佈日期 : 2023-03-17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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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監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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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3-01 |
發文字號 | 院台内字第1121930128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3-03 |
收文字號 | 1713 |
本院前調查監工與監造責任釐清案(列管案號:108內調64號),據悉各縣市政府於施工階段(施工勘驗)存有不當要求建築師(監造單位)核章或出具相關切結書及證明書,造成施工責任與監造權責不分等情乙節,請惠予協助依「說明二、三」提供所涉不當之處與具體改進意見及理由,並於本(112)年5月底前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