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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本市合法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處理原則
發佈日期 : 2020-01-31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2692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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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1-13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09007154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1-16 |
收文字號 | 0398 |
有關本市合法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處理原則,自發文日起實施,惠請轉知貴會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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