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轉知本市第一期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業已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請貴單位賡續協助加強宣導,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5-0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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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
|---|---|
| 發文日期 | 2023-05-05 |
| 發文字號 | 北市環空字第11230345322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3-05-05 |
| 收文字號 | 3724 |
本市第一期及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業已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請貴單位賡續協助加強宣導,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