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轉知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新北水河計字第1111704476號函
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有意願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設施檢查簽證之建築師,請於111年10月7日前登記。
發佈日期 : 2022-09-30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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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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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09-30 |
發文字號 | 新北市建師字第1073號 |
主旨: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有意願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設施檢查簽證之建築師,請於111年10月7日前登記,以利彙整登記名冊(含手機、事務所電話及通訊地址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水利局111年9月7日新北水河計字第1111704476號函辦理。
二、依「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第8條第1項第1款,達基地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透水保水設施,應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檢查之需求。原簽證人員業經本會爭取,已擴大包含建築師及專業技師(土木類、水利類、大地類、水土保持類)均得以簽證人員辦理,惠請有意願之建築師儘速報名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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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水河計字第1111704476號函
為本局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其中透水保水義務人應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及檢查一事,惠請貴公會提供可茲提供服務之會員名單及聯絡方式,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自105年12月28日起推動「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其中第8條第1項第1款:「達一定規模以上之貯留設施,每年於五月一日前至少一次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檢查,並維持正常運作,其有損壞或阻塞,應修繕及清淤」,惟一定規模以上之貯留設施,係指各基地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透水保水設施,先予敘明。
二、依據前揭說明,透水保水義務人有委託專業技術團體維修、檢查之需求,惟得以簽證人員包含建築師及專業技師(土木類、水利類、大地類、水土保持類),爰請貴公會提請供可茲提供服務之會員名單、聯絡方式及上網公開之網址連結,以供透水保水義務人洽詢。
三、檢送本局辦理透水保水相關法令及表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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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3 函-全體會員 -為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自治條例,調查有意願辦理新北市透水保水設施檢查簽證之建築師,請於111年10月7日前登記,以利彙整登記名冊(含手機、事務所電話及通訊地址資料)提供新北市政府水利局,請查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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