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新北市政府核發114定-莊-0324號建築線指定案一案,依本府地政局114年8月5日新北地劃字第1141544609號函檢送之會議記錄所示,本市新莊區公正段299-1、300-1地號等2筆土地屬市地重劃範圍之道路用地,與前揭建築線核發不符,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規定前揭建築線應予以廢止,請貴公司至本府城鄉發展局辦理規費退還事宜,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9-24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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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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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5-09-04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城测字第1141767905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5-09-09 |
收文字號 | 6732 |
有關本府核發114定-莊-0324號建築線指定案一案,依本府地政局114年8月5日新北地劃字第1141544609號函檢送之會議記錄所示,本市新莊區公正段299-1、300-1地號等2筆土地屬市地重劃範圍之道路用地,與前揭建築線核發不符,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規定前揭建築線應予以廢止,請貴公司至本府城鄉發展局辦理規費退還事宜,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