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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為確保109年12月10日於臺灣東部海域(宜蘭縣政府東方27.2公里)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後之本市轄區內施工中建築物安全一案,請依說明辦理
發佈日期 : 2020-12-21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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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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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12-14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09243389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12-14 |
收文字號 | 8482 |
為確保109年12月10日於臺灣東部海域(宜蘭縣政府東方27.2公里)發生芮氏規模6.7地震後之本市轄區內施工中建築物安全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