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內政部有關臺中市政府函為農舍興建時,原係坐落於甲、乙種建築用地或農業區建地目等基地,其套繪之農業用地得否無須俟農舍變更為非農舍使用,得申請解除套繪管制1案
發佈日期 : 2020-06-12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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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內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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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5-25 |
發文字號 | 內授營建管字第090809260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0-06-01 |
收文字號 | 3446 |
轉知內政部有關臺中市政府函為農舍興建時,原係坐落於甲、乙種建築用地或農業區建地目等基地,其套繪之農業用地得否無須俟農舍變更為非農舍使用,得申請解除套繪管制1案,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