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審室公告
協審室公告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籲請各位起造人、建築師(含從業人員)配合下列相關措施,敬祝平安健康。
發佈日期 : 2020-04-1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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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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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0-04-15 |
為因應COVID-19(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籲請各位起造人、建築師(含從業人員)配合下列相關措施,敬祝平安健康。
- 初審、複審案件,每案件最多出席三位人員(含建築師事務所二位、起造人一位),建築師事務所職員出席應攜帶建築師公會會員證,並請依規定簽到。
- 對副本、報備案件,每件最多出席一位,請於場外等候叫號,依序簽到進場。
- 請務必戴口罩、落實手部清潔,場內請勿飲食,並於對圖時,保持適當距離。
- 疫情期間,請各位配合,敬請見諒。
-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防疫建議,隨時調整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