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轉知澎湖縣政府函為建築師法第28條之1已於民國112年12月6日修正公告,該縣縣與金門馬祖地區同屬離島地區,故依規定執行該縣業務應加入該縣公會會員,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1-1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156
發文單位 | 澎湖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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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1-11 |
發文字號 | 府建管字第1120086522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1-11 |
收文字號 | 0332 |
轉知澎湖縣政府函為建築師法第28條之1已於民國112年12月6日修正公告,該縣縣與金門馬祖地區同屬離島地區,故依規定執行該縣業務應加入該縣公會會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