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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資定著土地,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之處理方式,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6-07-20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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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
| 發文日期 | 2026-07-09 |
| 發文字號 | 北市都綜字第1153049490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7-15 |
| 收文字號 | 3614 |
轉知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古蹟及歷史建築等文資定著土地,作為容積移轉接受基地之處理方式,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知悉並配合辦理,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