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協審室公告】自110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無紙化審查,係包含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變更設計申請案件、雜項執照申請案件、拆除執照申請案件。
發佈日期 : 2021-01-18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1067
發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發文日期 | 2021-01-15 |
一、 依據 110 年 1 月 6 日與建照科召開之 110 年 1 月份第1 次協檢爭議專案會議紀錄決議內容辦理,重申:自110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實施無紙化審查,係包含建造執照申請案件、變更設計申請案件、雜項執照申請案件、拆除執照申請案件。
二、 無紙化審查請使用「新北市版申請書表系統」上傳,新北市無紙審照掛號操作程序請參閱附件。
三、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系統諮詢服務:
1.LINE 群組:http://line.me/ti/g/h4cswz1DUK
2.電子郵件:ntpc@sysonlin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