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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發布生效後,已完成地籍分割之建築基地,涉及部分建築物拆除重建,或合併其他鄰地申請建造執照之處理方式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01-28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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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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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1-18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100118407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1-20 |
收文字號 | 0494 |
有關「建築基地法定空地分割辦法」發布生效後,已完成地籍分割之建築基地,涉及部分建築物拆除重建,或合併其他鄰地申請建造執照之處理方式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