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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有關函詢本市新莊區建築執照預審案,其開放空間設置遊憩設施一節,復如說明。
發佈日期 : 2021-08-02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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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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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7-29 |
發文字號 | 新北城都字第1101367421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7-30 |
收文字號 | 5129 |
有關貴事務所函詢本市新莊區中原段156地號建築執照預審案,其開放空間設置遊憩設施一節,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二、109年3月20日核定實施之「變更新莊都市計畫(頭前地區)(市地重劃範圍)細部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通盤檢討)」案,檢討相關之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三、有關前開土管要點第九點第二項明訂公共開放空間應集中留設,並綠化美化及設置遊憩設施一節。現經查考相關審議原則及案例,有關「遊憩設施」係以街道家具方式進行規劃設置,供貴事務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