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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函有關該市新、增、修、改建建築物及既有房屋自費設置汙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申請案,應採用本處109年度編修後之施工規範相關內容辦理
發佈日期 : 2019-12-30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546
發文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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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19-11-07 |
發文字號 | 北市工衛營字第1083051883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19-12-23 |
收文字號 | 7237 |
轉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有關該市新、增、修、改建建築物及既有房屋自費設置汙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申請案,應採用本處109年度編修後之施工規範相關內容辦理,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詳附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