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已降至2級,如會員所協助申報為第2、3季場所,盡速於110年9月30日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避免申報場所逾期受罰。
發佈日期 : 2021-08-30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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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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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8-26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使字第1101580676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8-30 |
收文字號 | 5857 |
有關新冠肺炎疫情警戒已降至2級,請貴單位轉知所屬會員,如會員所協助申報為第2、3季場所,盡速於110年9月30日前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作業,避免申報場所逾期受罰,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