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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府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剩餘土石方運至臺北港北淤沙區土方暫置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會員)。
發佈日期 : 2026-08-25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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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 |
|---|---|
| 發文日期 | 2026-08-18 |
| 發文字號 | 新北府工施字第1151533586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6-08-18 |
| 收文字號 | 4331 |
檢送本府訂定「新北市政府辦理剩餘土石方運至臺北港北淤沙區土方暫置場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機關(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