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說明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自115年1月1日起,應安裝經國土署審驗核可之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持有國土署核發之審驗核可證明說明函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11-21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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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 發文日期 | 2025-11-11 |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42278669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5-11-11 |
| 收文字號 | 7816 |
函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稱國土署)說明針對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自115年1月1日起,應安裝經國土署審驗核可之即時追蹤系統(GPS)並持有國土署核發之審驗核可證明說明函1份,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