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轉知有關本市合法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處理原則,自即日起實施,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12-23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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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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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2-12-19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施字第1112450393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2-12-23 |
收文字號 | 11251 |
有關本市合法建築物補領使用執照併案辦理變更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處理原則,自即日起實施,惠請轉知貴會會員,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