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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有關高風險區公共工程由主辦工程機關督促營造廠自行辦理自主預防性快篩事宜
發佈日期 : 2021-07-0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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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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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1-07-01 |
發文字號 | 工程管字第11003006811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7-06 |
收文字號 | 4549 |
有關高風險區公共工程由主辦工程機關督促營造廠自行辦理自主預防性快篩事宜,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