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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

修正「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2-10-12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1107號

修正「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本會自105年11月1日起試辦「精進建築執照審查作業流程方案」,並於1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惟暫以特惠審查收費方案提供審查服務,至今業近6年。

二、近年因審查各項成本大幅提升,為反映各項成本並增進審查服務,茲修正「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建造執照審查費用調整如下:

(一) 案件依法定工程造價於公會繳交審查費用,每件不得低於30000元(法定工程造價1000萬元以下者20000元)或超過200000元。

(二) 變更設計案件,以變更後之工程造價增加額計算其審查費用,惟計算後之審查費金額低於20000元者,以20000元計,超過200000元者,以200000元計。

三、隨函檢送修正後「新北市建築師公會建築執照加強技術審查收費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