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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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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遊

本會舉辦「八里+淡江大橋+淡水一日遊」活動,歡迎會員及眷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6-07-16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0888號
發佈日期 2026-07-17
活動日期 2026-09-10~2026-07-23
活動地址 八里+淡江大橋+淡水一日遊
站外報名網址 https://reurl.cc/aErOZX

本會舉辦「八里+淡江大橋+淡水一日遊」活動,歡迎會員及眷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時間:115720()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提前報名者將視同720()下午130分報名。

二、梯次之辦理日期、名額、報名截止日及連絡人詳如下表:

梯次

辦理日期

名額

報名截止日

連絡人

1梯次

0910()

40

731

(星期五)

黃筱涵

(分機102)

2梯次

0911()

40

3梯次

0912()

40

4梯次

0913()

40

5梯次

0916()

40

6梯次

0917()

40

7梯次

0918()

40

8梯次

0919()

40

9梯次

0920()

40

10梯次

0923()

40

備註:

1、各梯次以40人為限;報名人數未達30人時不出團;惟各梯次報名不滿40人時,得視報名情形及實際需要另行斟酌調整之。

2、報名成功與否請於814日後自行至公會網站/最新消息/一般公文查詢。

3、報名成功者將另行MAIL通知加入LINE群組。

三、本會補助費用說明:

內容

補助金額

會員

團費2,200(會員全額補助)

第一名眷屬

團費2,200(補助1,000)

第二名以上眷屬

團費2,200(全額自費)

 

 

 

 

 

 

四、報名資格:限本會會員及眷屬,會員未報名時眷屬不得參加且僅得報名同梯次為限(會務人員比照會員辦理)

1:會員之眷屬包括配偶及會員直系親屬、單身會員之攜伴者及行動不便會員之照顧者。

五、活動及團費說明:

1.凡參加本活動之會員(含會務人員),由本會全額補助,請於報名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於活動當日退還現金。

2.會員(含會務人員)之第一位眷屬(包括單身會員之攜伴及行動不便會員之照顧者),由本會補助1,000元。請於報名時繳交建築師保證金1,000元及自付團費1,200,共計2,200元整。

3.第二位以上之眷屬每名繳交團費2,200元整。

4.0-3歲(以出發日為準)小孩每人500(含車位、保險)

5.超過3歲(以出發日為準)小孩比照大人費用,每人團費2,200元。

6.每名會員攜限直系親屬以3人為原則。

2:會員必先繳清至115年之常年會費方有此福利之適用。

六、繳交報名團費金額(試算範例)如下:

梯次

說明

繳交費用

合計

1

10

1(會員本人)

保證金1,000

1,000

2(會員+1眷屬)

1,000+2,200-1,000

2,200

3(會員+2眷屬)

1,000+2,200x2-1,000

4,400

4(會員+3眷屬)

1,000+2,200x3-1,000

6,600

※如不確定金額,請先致電詢問再匯款。

七、報名及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

說明

備註

方式一

APP線上點數扣抵

以實際支付金額扣抵點數,請點以下連結進行繳款https://reurl.cc/aErOZX

 

方式二

現金

至公會繳交

限請於上班時間。

方式三

電匯

帳號:合作金庫板橋分行(006)0110-717-271718

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請於上班時間內傳真至02-8953-4426mailntc102@ntcaa.org.tw,並請立即來電8953-4420分機102黃筱涵小姐確認是否收到。

方式四

信用卡刷卡單

傳真或e-mail至公會

※每梯次40人,依報名表填寫完整(含繳費完成)順序額滿為主;惟各梯次報名不滿40人時,得視情形另行斟酌調整之。

恕不接受電話及未附電匯單(刷卡單)之報名表。

八、已完成報名後因有要務取消未能參加時,報名時所繳交之費用,將依下列規定辦理,且不得由他人頂替:

取消申請須以書面簽署並傳真或e-mail,且請於上班時間(09:00-17:30)來電確認。

取消後已繳納之費用,需俟本次活動結束後(10月底)方可退至會員福利金銀行帳戶。

()於出發日前3日通知取消參加者,每名扣500元整,取消者須以書面簽署傳真並請以電話確認。(日期以公會上班時間為準)

()於出發當日未參加者,繳交費用均不退款。

九、已完成報名並經旅行社訂位確定,或於報名截止日期後因故取消參加者,其扣款標準如下:(日期以公會上班時間為準)

(一)旅遊開始前二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二)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三)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另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十、活動當日上午【10時整於台北車站東三門】集合,1010分發車(逾時不候)及【1030分於板橋車站北二門】集合,1040分發車(逾時不候),錯過發車時間請自行前往後續行程集合點,於出發前三日於LINE群組張貼座位表,如未收到請立即致電本會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IC健保卡(小孩必帶)、個人身分證件(必帶證件)

2.私人藥物(如感冒、暈車藥...)

3.防寒外套(車上冷氣強冷)或薄長袖。

4.防曬裝備(防曬乳、帽子、太陽眼鏡…)

5.必備雨具或雨傘。

6.相機。

7.當天遊艇航線可能因海況安全而修改。

8.遊艇航行時間約80分鐘,如有暈船疑慮請提早服用暈船藥。

9.海上風景因每日天候不同而可能不如預期。

10.下午茶時段如欲於漁人碼頭進行單車活動請攜帶悠遊卡自行租借共享單車,並請注意搭船集合時間及行車安全。

11.搭遊艇上下船需要穿救生衣及航行前準備,請準時回到集合點搭船,避面誤時錯過最佳賞夕陽時間。

十二、旅遊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以氣象局發布或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停止上班上課》為判定準則,得以取消旅遊活動。

十三、活動當日提供午餐、下午茶點、晚餐及礦泉水(未提供早餐請先用過早餐再前往集合)

十四、為尊重長者,遊覽車座位表係依照年齡由前往後依序排列,有特殊情形者,請事前說明,以利團長調整位置,惟團長保留優先決定權。

十五、報名表、行程表如附件。

 

★影片介紹:https://youtu.be/SpR5VzSOWsE?si=depWeCR6x32ZiSn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