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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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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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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遊活動

【均已額滿】本會舉辦「苗栗(橫山.寶山.客家)一日遊」活動,歡迎會員及眷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發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發文日期 2024-09-02
發文字號 新北市建師字第0829號
發佈日期 2024-09-02
活動日期 2024-10-31第1梯次、第2梯次11/1、第3梯次11/2、第4梯次11/3、第5梯次11/7、第6梯次11/8,第7梯次11/9,第8梯次11/10、第9梯次11/16~2024-11-17第10梯次

※第1梯次(已額滿)※
※第2梯次(已額滿))※
※第3梯次(已額滿)※

※第4梯次(已額滿))※
※第5梯次(已額滿)※
※第6梯次(已額滿)
※第7梯次(已額滿)※
※第8梯次(已額滿)※
※第9梯次(已額滿)※
※第10梯次(已額滿)※

本會舉辦「苗栗(橫山.寶山.客家)一日遊」活動,歡迎會員及眷屬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報名時間:113年9月4日(三)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提前報名者將視同9月4日(三)下午1時30分報名。
二、梯次之辦理日期、名額、報名截止日及連絡人詳如下表:

 

梯次 辦理日期 名額 報名截止日 連絡人
第1梯次(已額滿) 10月31日(四) 共36名 9月18日 陳奕瑜
(分機102)
第2梯次(已額滿) 11月01日(五) 共36名 9月18日
第3梯次(已額滿) 11月02日(六) 共36名 9月18日
第4梯次(已額滿) 11月03日(日) 共36名 9月18日
第5梯次(已額滿) 11月07日(四) 共36名 9月20日
第6梯次(已額滿) 11月08日(五) 共36名 9月20日
第7梯次(已額滿) 11月09日(六) 共36名 9月20日
第8梯次(已額滿) 11月10日(日) 共36名 9月20日
第9梯次(已額滿) 11月16日(六) 共36名 9月23日
第10梯次 11月17日(日) 共36名 9月23日


三、本會補助費用說明:

內容 補助金額
會員 團費2,000元(會員全額補助)
第一名眷屬 團費2,000元(補助1,000元)
第二名以上眷屬 團費2,000元(全額自費)


四、報名資格:限本會會員及眷屬,會員未報名時眷屬不得參加且僅得報名同梯次為限(會務人員比照會員辦理)。
註1:會員之眷屬包括配偶及會員直系親屬、單身會員之攜伴者及行動不便會員之照顧者。

五、活動團費說明:
1.凡參加本活動之會員(含會務人員),由本會全額補助,請於報名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整,於活動當日退還。
2.會員(含會務人員)之第一位眷屬(包括單身會員之攜伴及行動不便會員之照顧者),由本會補助1,000元。請於報名時繳交保證金1,000元及自付團費1,000元,共計2,000元整。
3.第二位以上之眷屬每名繳交團費2,000元整。
4.未滿3歲(以出發日為準)小孩每人500元(含車位、保險)。
5.3歲以上(以出發日為準)小孩比照大人費用,每人團費2,000元。
註2:會員必先繳清至113年之常年會費方有此福利之適用。

六、繳交報名團費金額(試算範例)如下:

梯次 說明 繳交費用 合計
第1梯次至
第10梯次
1人(會員本人) 保證金1,000元 1,000元
2人(會員+1眷屬) 1,000元+2,000元-1000元 2,000元
3人(會員+2眷屬) 1,000元+2,000元x2-1000元 4,000元
4人(會員+3眷屬) 1,000元+2,000元x3-1000元 6,000元
※如不確定金額,請先致電詢問再匯款。


七、繳費方式:

繳費方式 說明 備註
方式一 現金 至公會繳交 限請於上班時間。
方式二 電匯 帳號:合作金庫板橋分行(006)–0110-717-271718
戶名: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請於上班時間內傳真至02-8953-4426或mail至ntc102@ntcaa.org.tw,並請立即來電8953-4420分機102陳奕瑜小姐確認是否收到。
方式三 刷卡 傳真或e-mail至公會
※恕不接受電話及未附電匯單(刷卡單)之報名表。


八、報名後若未能參加時,將依下列規定辦理,且不得由他人頂替:(取消者須以書面簽署傳真並請以電話確認)。

九、已完成報名並經旅行社訂位確定,或於報名截止日期後因故取消參加者,其扣款標準如下:(日期以公會上班時間為準)。
(一)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二)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三)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四)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五)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另旅行社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十、活動當日上午9時於板橋車站北二門集合,並於出發前三日另行傳真及e-mail座位表,如未收到請立即致電本會確認。

十一、注意事項:
1.IC健保卡(小孩必帶)、個人身分證件(必帶證件)。
2.私人藥物(如感冒、暈車藥...)。
3.防寒外套(車上冷氣強冷)或薄長袖。
4.防曬裝備(防曬乳、帽子、太陽眼鏡…)。
5.必備雨具或雨傘。
6.相機。

十二、旅遊當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時,以氣象局發布或飯店所在地縣市政府頒布《停止上班上課》為判定準則,得以取消旅遊活動。

十三、活動當日提供早餐、午餐、晚餐及礦泉水。
十四、報名表、行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