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審室公告115.3.10】建築執照展延複審期限之進度回報方式
發佈日期: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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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執照展延複審期限之進度回報方式:
(一) 為提升建築執照展延文書效率及即時掌握案件辦理情形,原採紙本方式辦理之進度回報作業,將調整為以線上方式填報。
(二) 本次於「建管即時通APP或網頁版」平行分會清單新增「進度回報功能」,回報時點如下:
1. 展延後第2個月,填報「展延後第1次進度回報」。
2. 展延後第4個月,填報「展延後第2次進度回報」。
3. 申請線上展延前,填報「展延後第3次進度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