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有關為落實簡政便民政策,將於110年4月6日起針針對建造執照申請案(含變更設計)建築物規模高層建築物者實施副本無紙化
發佈日期 : 2021-03-19
資料來源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瀏覽人次:603
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
---|---|
發文日期 | 2021-03-17 |
發文字號 | 新北工建字第1100512543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1-03-18 |
收文字號 | 1874 |
有關本局為落實簡政便民政策,本局將於110年4月6日起針針對建造執照申請案(含變更設計)建築物規模高層建築物者實施副本無紙化,請轉知所屬會員周知,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