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公告
環境部及自來水、水、汙水、水污染...等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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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單位轉知環境部於113年1月11日以環部水字第1121334208號令修正發布「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45條、第49條之1、第56條,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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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送12年新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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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送112年新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1月1日起實施,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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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轉知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檢送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用戶進水管新裝工程費統一收費標準表」及修正總說明各1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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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送111年新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用戶表位設置原則」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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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送111年新修正「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給水申請及設計作業規範」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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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相關轉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修正「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住宅類用戶新裝用水設備蓄水池及水塔合計容量基準值」第二點,並自111年11月2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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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單位經濟部111年2月22日預告修正「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檢核基準及洪峰流量計算方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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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臺北自來水事業處檢送110年新修定「用戶表位設置原則」暨「自來水用水設備審圖、檢驗、設計作業規範」部分條文,並自111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