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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函該所轄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之建築法第三十六條處理原則法令,自即日起比照「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依建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復審作業處理原則」相關規定,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3-05-05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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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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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3-04-17 |
發文字號 | 經加港三字第1120100419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3-05-05 |
收文字號 | 3738 |
轉知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函該所轄臺中港科技產業園區之建築法第三十六條處理原則法令,自即日起比照「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辦理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依建築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復審作業處理原則」相關規定,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