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轉知有關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第1項第3款及第8款規定之租稅減免優惠,經行政院延長實施年限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8年1月31日止,本市業奉准配合延長其租稅減免優惠實施年限,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4-02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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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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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2024-03-12 |
發文字號 | 新北城更字第1134602450號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收文日期 | 2024-04-01 |
收文字號 | 2367 |
有關都市更新條例第67條第1項第3款及第8款規定之租稅減免優惠,經行政院延長實施年限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8年1月31日止,本市業奉准配合延長其租稅減免優惠實施年限,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