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
轉知雲林縣政府於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有關「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
發佈日期 : 2025-04-16
資料來源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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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 發文日期 | 2025-03-11 |
| 發文字號 | 府建用二字第1143913567號 |
| 收文單位 |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
| 收文日期 | 2025-04-14 |
| 收文字號 | 2957 |
轉知雲林縣政府於114年3月7日府建用二字第1143912539A號公告發布有關「雲林縣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改善項目檢查原則一覽表」,自114年4月1日起實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