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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轉知內政部有關土地法第12條第2項關於申請復權登記無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適用之解釋令1案。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文日期 2026-04-08
發文字號 北市都授建字第1156104834號
收文單位 社團法人新北市建築師公會
收文日期 2026-04-27
收文字號 2123

轉知內政部有關土地法第12條第2項關於申請復權登記無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適用之解釋令1案。